2020年11月11日 星期三

封條

直到現在, 第二度封城已有十天。  我們依然可以出外工作、看病、購物、遛狗等, 不過一定要有一紙傍身, 出門要有外出證明。 外出證明是在官網下載表格, 打印後, 再填上姓名、出門目的、時間, 最後簽名作實。

購物也只限於日常必需品, 因此超市會將"非必需品"用封條封住。 

影音器材: 封


衫褲鞋襪: 封

餐盤碗碟: 封


我有一次在超市, 見到一個年輕女子的購物籃中, 正好有一部新的手提電話。 手提電話=必需品?? 

我們可以買到報章、雜誌, 可是書架卻封住了。 對於一些人來說,  禁令期間, 看書也是打發時間的消遣娛樂。  幸而還可以網上購物,  儘管運送時間較過往為長。  

14 則留言:

  1. handphone is essential.... yes.
    Take care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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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如果呢度商場咁封法,真係大檸樂呀!其實學校繼續開放,封乜都係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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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仲要返工返學, 大城市唔駛逼車咩?
      總之仲有排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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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好似好嚴謹咁喎
    呢個世代,手機當然係必需品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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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其實手機都可以網上出機啫。
    上次封城我呢邊都有人投訴點解超市可以賣呢啲,其他舖頭就唔准營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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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好多野都可以網上買呀
      所以有人話對小商戶唔公平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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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呢邊啲圖書館都已經開番,但只可以網上訂咗書去取、去還,但我平時睇嗰啲台灣小說,我一定要去揀,所以變相我都係無得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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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有無得網上睇小說呢? 如果有, 就唔駛專登去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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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同英國一樣囉,有超市封買衫褲鞋襪,但有D又開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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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DIY 鋪頭都開架, 但係賣衫又話唔俾, 唔明準則係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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