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六去了串門子, 街坊正在看問答遊戲節目。 主持人的其中一條問題, 居然給我這位外國人答對了。
問題是: 1938年, 法國女人在沒有丈夫的同意下, 可以有權做那件事呢? (這個遊戲是要找出不當的答案)
A. 選擇職業
B. 建立護照
C. 上大學
大家覺得答案會是什麼呢?
答案是 A
1907年, 法國通過法例容許女性有薪工作, 不過大前提是要得到丈夫的同意。 直到 1965年, 法國才再通過法例, 女性不用丈夫同意都可以出外工作。
所以法文老師說法國是男性主導的社會, 實在不無道理。
除此之外, 還有一條奇怪的法例, 就是女性不可以穿褲子。 這條法例還是在 2013年才作廢。 換言之, 理論上, 穿褲子的女人都可以收監, 不過當然沒人特意找出這古老條文來控告啦。
古怪法例。
回覆刪除即情唔知點解
刪除以前D法例好無保障
回覆刪除而家有D都未必有
刪除似乎冇任何一條法例係永恆的
回覆刪除仲要睇個社會如何組成, 如果係一言堂, 可能永久不變
刪除睇來法國人都幾保守
回覆刪除唔好以為好似佢地D電影咁, 有D人依然保守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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