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25日 星期四

地上執到寶

解款車跌錢, 我這裡的新聞也有報導, 內容大致跟香港報章所說相同。  TF1 和 i>Télé 也播放了相關影片。

十分鐘就給撿走千多萬, 真是可以用瘋狂來形容。  雖然已說了這拾遺不報的行為形同盜竊, 不過到目前為止, 已歸還的只有360萬。 那近乎零收視的電視台主事人會不會後悔當時不在現場呢?  嘻嘻。



撿走了錢的人會不會真心相信「地上執到寶, 問天問地攞唔到」。 要是我在現場, 應該也不會跑出馬路來參一腿。  不是我清高, 我也愛錢的啦, 只是自問膽小, 知道後果嚴重而已。


10 則留言:

  1. 我都愛錢,但係怕被人FB起底囉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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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去執同去偷/搶都係犯法, 係常識啦 !
    執左又要去差館還, 正一攞黎煩, 成班又貪又白痴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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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冇免費的午餐呢!橫財唔知點還喎!可能失去最心愛的東西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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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以前有位同事, 一有橫財, 就捐錢助人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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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這些人就好似國內有交通事故,貨車翻倒,跌了一地貨,當地人跑出來搶沒有分別,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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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老實講, 我覺得香港人嘅質素比以前差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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